这就是人性,被苦兮兮的现实硬生生逼出来的市侩和贪婪。
生活啊,就像天平的两端,一头放着礼义廉耻,一头放着物质诱惑,拿起了这头,另外一边就会沉沦。
是自私地选择赖以生存的果腹之需,还是强撑着道德颜面选择手足亲情?
这在程家哥俩的内心里并不是一个很难做答的选择题。
现实点吧!
理智点吧!
活着,更好地活着,仓廪足方知礼仪,填饱了肚子才能讲讲那些不靠谱的其他,不是么?
可程家安有苦自知,团场里倒是有不少来自大城市的姑娘媳妇,可这些婆姨子,要么眼睛盯着那些上山下乡而来的高知识分子,要么就没打算在这穷兮兮的大西北待上一辈子,谁又会看上自己这种土生土长的泥腿子农工干部,又有哪朵娇花肯主动寻上来插在他这坨牛粪上呢?
更何况三脚揣不出半个屁来的程家安,长的虽然周正,可就没生出一副讨女子欢心的玲珑性子,所以他这一亩三分地基本上无人问津也是理所当然了。
别看程家安木讷,可他心里透亮着呢。
那些秀色可餐的文化女青年绝不是自己的菜。
在艰苦的岁月里,寻上的婆姨必须能抗事,能给自己撑起一个家的半壁江山。而花瓶式的娘们儿在西北的这块土格拉里,那就是不经霜打雨淋的牡丹花,有点中看不中用,弄到最后,糟心的还是自己。
可走不出这个团场,又从哪寻到心仪的婆姨呢?
于是程家安只能苦逼地拖着,而且是一拖再拖,直到岁数到了快近三十的尴尬地步,这才动了回乡探亲的念头。
那一年,他硬着头皮顶着哥哥们的强烈反对,独断专行地做了一个决定:在农村给自己找个能顶半边天的婆姨。
你别说,傻人有傻福,还真让他找到了!
邻乡女子李秀兰,颇有点初中文化,容貌秀丽,脸颊上没有西北女子风吹日晒而特有的“红二团”,甚至有点天生丽质、远山芙蓉的惊艳,而且能吃苦又能持家,虽说性格倔强执拗,让人让担心有点降不住。
可在程家安看来,这样的女子堪称是他最“完美”的伴侣。
于是乎,他赶紧托媒说亲,一门心思就认准了这个女子。
而依着程家安当时的条件,在穷嗖嗖的农村怎么也算是个香饽饽,几个回合下来,李秀兰也喜欢上了这个憨憨的木头男,并同意了婚事。
面对这个被“忤逆”弟弟领进家门的婆姨,“家长式”的两个哥哥那叫一个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一肚子的怨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