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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在车窗上蜿蜒成细密的河流,倒映着上海模糊的天际线。车内暖气开得很足,皮革座椅散发出淡淡的护理油气味,混合着父亲惯用的那款古龙水。周韵坐在母亲身边,正轻声回答着关于英国天气的问题,她的普通话带着北方人特有的清晰咬字,偶尔夹杂几个英文单词,显得得体又大方。
而我缩在后排,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星巴克杯子的边缘。
伦敦。
他居然记得。
高中时我痴迷收集星巴克城市杯,甚至翘课跑去静安寺那家旗舰店排队。东京限定款售罄那天,我气得一整天没理他。结果周末放学回家,发现那只杯子静静立在我书桌上,旁边还放着一盒Royce生巧克力——他知道我喜欢甜食。
“幼稚。”——那是他唯一的评价,语气冷淡得像在谈论天气。
而现在,五年过去。
他记得。
记得比我自己还清楚。
“之薇。”母亲的声音从副驾驶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绪,“别玩那个杯子了,待会儿到家先带周韵看看客房。”
“不用。”之轩的声音从前排传来,冷静得像在讨论一份合同,“我自己来。”
“哥这是怕我乱翻你东西?”我故意拖长音调,指尖轻轻敲着杯壁,“放心,我对你的行李没兴趣。”
后视镜里,我看到他的手指在膝盖上微微收紧,指节泛白了一瞬,又很快松开。他侧过脸,在后视镜里与我对视,唇角勾起一丝极淡的嘲讽:“你翻过的东西,哪次不是一团糟?”
——他在指什么?
十二岁那年,我溜进他房间找游戏机,结果打翻墨水瓶,染黑了他一整本奥数笔记。十六岁,我偷翻他抽屉里的情书,被他当场抓包,他冷着脸拎我出去,却在关门前一秒丢给我一盒巧克力:“下次直接问。”
十六岁的雨夜,我翻进他房间不是为了找东西,而是为了找他。
那时的他比现在青涩,眉骨和鼻梁的线条还没这么锋利。他的床单上有淡淡的雪松香,我钻进他被子里时,他第一反应是皱眉:“下去。”可当我贴上去吻他的时候,他的呼吸乱了,手掌扣住我的后颈,力道大得几乎让我疼。
——“哥,我想和你睡。”
——“……出去。”
回忆像刀子一样剜进胸口,我猛地别开脸,看向窗外。雨越下越大,水痕模糊了浦东的高楼轮廓。
车驶入小区时,周韵轻声赞叹了一句。这里是徐汇的老牌高档住宅区,红砖洋房掩映在法国梧桐下,即使冬天也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