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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还是忍不住再看一眼,即使被一群拿着枪,气势汹汹的陌生人围住,男孩的教养仍然好得可以与上流社会餐桌上的千金和少爷们媲美,安静得令人心惊。更令人心惊的是,把他塑造成这样的那些经历。
菲茨罗伊要是知道下属在想什么,缺乏情感的他或许也会扬起个嘲笑。优雅的仪态只是老爹教会他的,吸引目标注意的一件武器,他的脑袋里想的一直只有冷冰冰的血海、脑浆、婊子、和尸体。
当温斯顿尔公爵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菲茨罗伊发现他身后还带着个少年,但他没管,只是问,“老爹死了吗?”
“目前还没有,我希望在和你聊过之后,才决定要他死得多惨。准确来说,是折磨多年才准他死。”公爵小心翼翼地走近菲茨罗伊,以免刺激到他。
“那就别杀。”
“为什么?”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公爵表情狐疑而凝重。
“带我回去你们的家,是要我服侍你们吗?”菲茨罗伊站起来,淡淡地说,“你们人太多了,我不想,老爹只有一个还轻松些,而且我已经习惯他了。”
“不。不是。”公爵不能理解他怎么会这样想。
菲茨罗伊奇怪地指出,“老爹说了,玛丽偷了你丢掉的套,塞进屁股里,才有了我。你们要是知道我的存在,大概,也只想折磨我?”
他说起折磨的语气,平淡得像问今晚吃西红柿还是豆腐一样。
“他是这样对你说的?”公爵眯起眼,露出一道血光。
“有什么不对吗?”
公爵顿了一下,才沉缓道,“控制你多年的佣兵老爹,真正的名字应该是詹姆斯.温斯顿尔,当然,这是个不被承认的名字。”
“我那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兄弟对你说的那些,正是他自己的经歴。他的妓女母亲偷了我父亲的射满精液的套,生了他。上代公爵杀了那妓女,老爹则为了活命四处打滚成为了佣兵,他还有一个养子,叫杰克逊.墨菲。我们都以为他们死了。”
“至于你,”温斯顿尔公爵用相同的紫灰色眼睛注视菲茨罗伊,父爱或者就是从中诞生的,“你是我所期待的孩子,你的母亲是我的初恋情人,一位命运多舛的风尘女子。”提起她是公爵甚至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像在路边偶然看见一朵粉色的小花。
“这十二年间,我没有一天不想念你,菲茨,我的孩子。”
菲茨罗伊却不相信,抵抗地说:“我不在乎。我不正常,你们没有办法接纳我。”
有一瞬间他甚至想退后,跑去找到老爹,老爹那个恐怖的巢穴才是他的归宿,不是吗?
公爵忧心忡忡地看着失而复得的孩子,这次先有动作的却是一直跟在公爵身后的长子斯宾塞。他大步走到弟弟面前,身上还沾着血腥气。
菲茨罗伊藏在身后的手指反射性一动,彷佛他握着无形的锋利物件,像剃刀,手术刀一类,轻巧而危险的。但下刻他垂下眼,毫无威胁,像轻易能扑倒地上。
菲茨罗伊做好被斯宾塞殴打的准备,他可以忍耐,这是他最擅长的。但比他高一个头的少年猛地紧紧抱住他,勒得他腰间发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