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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影,吹口琴给她听,唱动听的歌给
她听。从前他只唱给她听,现在他唱给很多人听,不过就是这么个微妙的区别,
却天差地别了。
那个少年,喜欢穿洁白的衣服,他的人跟心都是纯净的。他笑起来的时候总
是那么好看,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有
些旧了的白球鞋。
这一切,她想要忘记,她甚至敲打自己的头,可是失忆,她就能忘记吗?不
能,那些少年时代烙上的印记,就算是尘封起来,也还是存在。
向晚觉得胸口闷闷的,一连喝了四五杯酒,包房里越来越吵。女人的娇笑,
男人的高呼,划拳声,觥筹交错。
向晚站起身,突然觉得头痛,再也呆不下去,有种窒息的感觉。
趁没人注意,开门出去。
第十五章衬衫什么时候还我2
尖细的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的地面。
其实走廊里是铺了地毯的,可是向晚就是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她从来
不走地毯,总是走在路的边缘。
萧萧每次见她这样,都说她是怪胎。
后来有一次,萧萧问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怪癖。
向晚就说,你没感觉,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么?我的身后就好像有很多人
跟着。
萧萧用眼睛瞟了一眼,向晚的身后,迅速的转过来,拍拍胸口,这简直是恶
寒。
一拐角,就是洗手间。推开一个门,向左走是男,向右走是女。这中间,是
公用的洗手池。
向晚只是想透透气,所以她打开门,进去,找了最里面的一间。
她习惯每次都去最里面的一间,如果那间刚好有人,她就等着,如果那间坏
了,她就换一个楼层,去另一个洗手间。
啪的一声,合上马桶的盖子,向晚蹬了高跟鞋,就坐在上面,接着开始发呆。
哒哒哒,是脚步声。向晚到底是见过猪跑的人,男人的皮鞋和女人的高跟鞋,
在敲击地面的时候有很大的不一样。所以向晚断定,进来的是个男人。
男人也去女厕所?向晚惊了一下。然后发现自己没锁门,而那个脚步声,离
自己越来越近。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要锁门已经来不及了。这里的空间很大,向晚还没等穿上鞋子去锁门,门板
就被打开了。
果然是个男人,而且是向晚认识的男人。
男人的眼睛不知道是因为酒精,还是怒火,变得通红,他盯着向晚,这种居
高临下的角度,自然是观赏酥胸的绝佳角度。
由于心惊,她喘息着,傲人的双峰,上下起伏着。
本来就漏了整个肩膀,胸也露出半个浑圆,你说这样子诱人不。
光是看着就有反映了,是这个男人的性欲太强,还是这个女人,太妖娆?
向晚笑了笑,「唐先生,真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