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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1.1-2.4)(9/10)

的欲望,努力掩饰自己的迫切,并在时间开车前往主人的城市。

主人说:「憋了这幺久,你一定很好玩。」

三、重见

我开车从来没有开的这幺快过,发动机的轰鸣透过密封的车厢传到我的耳朵

里,我似乎感觉到自己在燃烧,沸腾的血液驱使我不断的加速再加速。最终一百

公里高速公路,我只用了四十分钟就跑完,到达了我思念了一周的城市。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幺定义S和M之间的感情,我想爱情并不会让我开出这种

车速,或许大多数人不过是轻蔑一笑然后说上一句:「精虫上脑的蠢货。」我无

法证明我不是,但是确实并不只有这一个原因。

我曾想过见到我的主人的时候我会做什幺,一个拥抱?一个长吻?还是别的

什幺。但是最后,我还是如同次一样,低着头,紧张的看着她的运动鞋,或

者是她脚尖前的地面,然后不知道说些什幺。

后来她说,最开始每次和我见面的时候,我都羞怯的像一条受惊的兔子,我

比她高很多,却低着头不敢看她的时候,特别可爱,总是会笑出来。

我跟着我的主人,就好像被链子拴住一样,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旁,和她

聊着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慢慢的我开始放松下来,开始看她的眼睛,看她脸上温

柔的弧度。她也不时笑着看看我。如果不是亢奋的下体不断的传来试图起立却又

被束缚而产生的痛苦,我想我可能会慢慢忘了我是一个奴隶,而是会想以一个男

人的身份爱这个女人,保护她,给她幸福。而现在,我却可以放肆的依赖她,撒

娇,臣服,然后忘记思考,忘记背负的责任,信任他——这是她给我的幸福,被

呵护的幸福。

「小乖,到了!」她转过身看着我,我也看看面前的小区,林立的高楼插到

天空,如同囚笼冰冷的铁棍,密密麻麻,挡住阳光,十多栋高楼如同一个模子里

倒出来一般,除了一个简单的数字没有任何区别,里面住着的也是一个又一个,

除了身份证号码之外,没有多大区别的人们。

「主人。」我应了一声,声音微微有些大,她忽然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我

曾经和她说过,我是不希望在公共场合叫她主人的,这个回应让她有些意外。

那时,我可能是希望,让那些脖子上被社会套上了项圈,一个模子里倒出的

人们看到我,看到我们,看到我们这些或者希望摘掉项圈,或者希望将项圈亮出

来给人看的人们,告诉他们,我们就是不一样。然而我想,我也只敢在陌生的城

市,陌生的地方做这些事情,因为终究我还是要活着,还是要回到熟悉的城市,

重新回到模子里去。

刚刚走进楼道,主人转身看着我笑着说:「跪下吧,小乖。」我有一些紧张,

但是还是回应了一声之后跪在了主人的面前,看着低头看着主人的鞋子。「小乖

真乖,来,带上。」说着,主人从背包里拿出了项圈,套在了我的脖子上,然后

摸了摸我的头,扯扯链子。

「跟上。」

我跟着主人,真的「爬」上了二楼,我很紧张,很害怕被人看见,所以我爬

得很快,紧紧跟着主人的脚步。这里是主人的家,父母经常不在家里,刚刚毕业

的她在这个家乡的城市单独生活。我似乎有些希望被人看见,但是却又担心会不

会给主人带来麻烦。

主人打开门走了进去开始脱鞋,我跟着爬了进去。「垫子上爬着,看你爪子

脏的!」我的膝盖、双手都沾满了地上的灰尘,于是我依着主人的话,趴跪在主

人家的鞋垫上,然后盯着在我面前换鞋的主人的脚。

今天主人穿了一双白色的棉袜,过去我虽然恋足,但是并不喜欢袜子,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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