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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2/4)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易天听过非常多辛弃疾的词,作为开一派词风的宗师,辛弃疾留下许多脍炙人,家喻晓的词作。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角连营……

能隔着历史,再见到伟大词人,一些学过的宋词,如排山倒海一样涌来。

辛弃疾天规则可能塑造的太完,让其除了炼法门和炼气法门外,只拥有一个sss剑技和一个六级的剑法通。

专属剑技,易天学不太会!

因为霍去病和卫青,匈不敢再勒索大汉,更不敢劫掠北疆,只能在西迁的路上传悲歌。

破阵,不用说,勐将必备天赋。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香里说丰年……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的份,让辛弃疾回南方不得重用。

霍去病,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一代明将。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如果说华夏古代寿命短,三十多岁不算英年早逝的话,二十病死,绝对是天妒英才。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辛弃疾,是领地内大而稳定的战力,而且增加领地的文化素养。

令易天意想不到的是,辛弃疾竟然被设定为炼气士和炼者双修。

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无双。

率领八百骑兵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规则让一个人复活,要耗费大力量,领主脱颖而,消耗重宝,他们得以再生一世。

被重生的英灵,都通天,改天搞一些原住民书籍,稍一学习,就是博学之士。

而且天赋好吊。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年少轻狂。

江晚正愁余,山闻鹧鸪……

让领地内涵勐然一档。



醉里吴音相媚好,谁家白发翁媪?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

辛弃疾一素袍,和霍去病相反,他的样不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他目光犀利,健壮如虎,倒像是威风凛凛的将军。

历代歌颂霍去病的诗人比比皆是。….

「尘归尘,土归土……」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无敌骑兵!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度。

若教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

大诗人杜甫曾歌颂: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

词中之龙,用诗词攻击,应该是群攻击,而且伤害大。

自此,大宋少了个枢密使,华夏多了个大词人,不知是可惜,还是遗憾!

辛弃疾缅怀过后,向易天拜礼。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踏之,皆为领土。」

他不喜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

「大争之世,不论是原住民,还是我们领主,都如蝼蚁一样被摆布。天登天,海阔定跨海,我与诸位一起成长,揭开这个世界的答桉。」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文武双全,不是炼气实力,还是炼实力,再提升50%。

霍去病一米八,肤白皙,眉目疏朗,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英气。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瀚海,封狼居胥。

归正人,即从沦陷的北方国土上,回归「正统」的汉族人,是南方朝廷对这类人的轻蔑之词。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虽然是天规则创造他们,但他们都知,自己是因易天而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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