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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想吃窝边草(11)(3/4)

着青春气息。

时值夏秋交际,天气炎热,放眼望去皆是长腿短裙,白芒一片,叫人心情愉悦。

向明初继续往前走,来到美术系的帐篷下签名,接着跟接待的学长一起领取校服和被褥,注册银行卡和拿饭卡——向明初不记得那天具体走了多少地方,但

兴奋和好奇让身体感觉不到疲惫。

一进门宿舍门向明初就被惊呆了,大学宿舍上床下桌,床铺靠近门口的那哥们在自己位置上全摆满了二次元手办和海报,向明初也只能勉强认出其中一小部分的原作。

这就是他见到的第一位舍友,重度二次元控,莫旺财。

人生态度就是三次元皆为假象,只有那个世界才是真理。

是的,这哥们名字就叫旺财。

很难想象一个英俊帅哥会起这名字,重点还姓莫,但帅哥本人丝毫不在意,他顶着一头银灰色头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的,因为他是俄中混血,但据说那已经是好几代之前的事情,现在他俄语技能丢得七七八八,长相也吞易让人误认为是少数民族。

第二位舍友几乎不说话,兴趣是听广播。

第三位——哦没见到第三位,那哥们当兵去了,两年之后才回来继续读书。

夜晚,一切办妥后,向明初躺在宿舍床上,其他舍友也都在各自床上玩手机。

兴奋和好奇逐渐平息,他开始感到疲惫。

他拿起手机,在输入框里打了好长一段字,想跟妈妈报个平安,想说今天的见闻,可他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逐个逐个删掉所有的字。

闭上眼,他缓缓进入梦乡,却没能梦到想要见到的人。

向明初的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高中老师没有骗他,大学确实非常自由,时间和金钱比之高中简直天上地下,那股挣脱束缚的感觉如此强烈和喜悦。

向明初很快就适应了大学的节奏——他那「人生再好不过混吃等死」

的性格确实能适应绝大部分环境,但和以往不同,他开始有了目标。

自和山楂一谈,他觉悟了不少。

仅凭儿子这一身份,他何德何能让妈妈如他所想接受自己那份扭曲的、疯狂的爱呢?所以他决心改变,无论是哪个方面,很快,一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

向明初在画画上很有天赋,过目不忘这方面更甚,因此顺利找到了画室委派的兼职工作——临摹各种大师的画。

向明初不知道为什么画室会收这些,但他也不需要想,只管挥笔就好。

起初并不能挣什么钱,对方提出很多修改的意见,很多画也退回了。

但随着越画越多,细节把控更加到位,画室给出的价格水涨船高。

曾几何时,名人伟迹对他来说如天上名星,难以望其项背,但他画画的天赋是如此恐怖,事到如今,他竟也能摸到那些伟大画作中的些许毛皮。

他当然不可能与大师相提并论,但画室不需要相提并论,那背后的市场也不需要。

后来的他才知道,那些画室购入好的临摹作,倒卖到欧洲,放在艺术博物馆的周边店铺售卖。

在那种环境,人手绘制的画要比打印的更有市场,价格也就更高。

而向明初就像一台机器,在深夜的楼梯顶上作画,竖起画板,旁边夹着作品集上临摹的那一页,熬一晚能出一幅,一旦画岔就白费一晚上。

但天赋发挥着作用,他开始熟练,速率提升,一幅幅画作如同流水线上的货物从他笔下诞生,远比当美术老师兼职的来钱要快得多。

他并不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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