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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开菊地行蛆虫、棺材(2/3)

………………

因此余凤也建议余列,若是要在城中豢养一,不拘是否属于坐骑类,最好是都考虑一番所选灵能够工一事。

看来,法普遍比坐骑要珍贵,但一些成长,且血脉珍惜的坐骑灵,又会是另外的一回事。

那些灵智过于低下,不堪活的,又或者是只擅长斗法的斗战灵,就千万不要去选了。

毕竟多了一只坐骑,也就代表着多了一张嘴,特别是有了坐骑,人还得为之购置一方灵袋,否则就得时刻的额外付一些银钱。

地行虫价格低廉,但是速度自然算不上十分之快了,其仅仅和余凤的灵禽相当,特别是路线固定,兜兜转转的,想要横跨主城区,至少是得费两个时辰的时间。

而法类工,则基本上都是价格昂了。

而余列的目的地,正是他乘坐龙车时,邻座的同乡中的“潜旅店”,从余凤家过去,估计得一个时辰。

冗长无趣的乘虫路程,毫无意外的结束。

事情似乎经常发生,其他的人都见怪不怪了。

其中又以飞剑类法,因为最为迅捷和厉害,一柄优质的飞剑往往既可以行,又可以护杀敌,而最是珍贵和引人球。

质长椅上,余列面上小憩着,实则心里还在咀嚼着从余凤那里听来的消息,并推敲再三。

此类都是大人家,不差钱才养得起的,非是小人家的良

唯一算是曲的,是余列所在的虫段,因为地行虫断裂不及时,有个人不耐烦,直接伸一爪,从内撕开了地行虫,惊动得整地行虫都嘶吼震动。

豢养坐骑的费虽然细碎不多,但是加起来,也相当于是养了半个人。

其中坐骑类比较廉价,使用时不会额外消耗人的真气,比较容易手,还能自行汲取城中的灵气,负担较小。

虽然是已经跨过了大半个主城区,从城西来到城南了,但

他所考虑的,是此鸟灵智不俗,或可一用。余列暗想:

如今虽然距离八品层次还有好大一截,但勉应该也算是灵禽。

,在城中更上一层次的,则是自行豢养坐骑,或是拥有行法

至于那嘶嚎的地行虫,当即安息,虽然伤还挂着疤,但却像是没事虫一般,又晃悠悠的离去了,一息都没有耽搁。

余列所琢磨的,并不是想要让八哥犬升天,助它突破,甚至是让八哥也步到八品层次。

….否则的话,对方是真个养活不起大红。

拿余列的堂兄余凤来说,对方麾下的灵禽大红,是因为和余凤一起城,被视为手足,境界比余凤都还,所以才被一直都豢养着。

“不如让它先去当个跑的,帮我赚些银钱,以及探一探城中跑这一行的路数?”

余列思忖着,他盘坐在质长椅上,绵绵的十分舒适,索就将蜷缩一团,微闭睛,似乎小憩起来。

不过此等私人行用中,即便是廉价的坐骑,往往也不是寻常徒能负担的起的。

旅店的价格低廉,名声也有些,算是半官方的,因为比城中随便的一些旅店要靠谱很多,余凤也是建议余列先去那边落脚。

人木着脸,在了一笔罚款后,也就拂袖离去。

忽地,他,想到了正被自个装在猪仔袋当中的黑八哥。

因为只有七品吏及以上使用的,才被叫作法,其可以悬空、鞘、杀妖、施法等等,不是寻常人可以接的。

八哥是个活上也备了妖气,灵智不俗,又被余列豢养了这么多时日。

一幢幢大的建筑,也再次现在他的跟前。

从地下走,余列再一次现在了且闷的地表。

此举惹来了石台上一尊笑眯眯的鬼神,对方将那急人定住,熟络的谈。

但即便如此,照余凤倾诉说的,对方三日中有两日,就得让大红去自个接活,好赚取资粮,养活它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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