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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苗疆蛊术(2/2)

取诸毒虫密闭于容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上提取毒素。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中,令自相啖,余一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人腹内,其五脏,死则其产移蛊主之家。”

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其存者为蛊。”

而这制作蛊虫的方法,也很不容易!

殷墟甲骨文用观取象的思维方式已对蛊毒的制作,作了象形的“图示”,即在一“皿”形容中放有多毒虫。

生蛇蛊的害人:中毒的情况,与蛇蛊害人相似,但也有些异。即,长二三寸,动,吃则止;蛊则成形,或为蛇、或为鳖,在内各咬,也很痛,夜间更甚;又有外蛇随风孔来咬,内外攻,真是无法求治。

吐泻,然则肚胀、减腥、额、面红。重的面上、耳、鼻、肚有蛊行动翻转作声,大便秘结。加上癫药,更是没有治好的希望。

这金蚕蛊也极其难养:用12有毒动如蛇、蜈蚣等埋在十字路,经过49天以后取来,贮在香炉内,这就是金蚕蛊。据说这蛊养成之日,不畏火枪,最难除灭。

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皿盛贮,听其互相啖,有一独存者,则谓之蛊。”

年终岁暮时,主人须和它算账,若有盈余便须买人给它吃,因此算账时,主人打破一个碗要说打破20个,对它说无息亏本,明年再买人饲它。而南靖人的说法,则与此大同小异,他们把养金蚕说成养挑生,金蚕蛊一般放在缸边或没人到的地方,不要让人知,否则便要败,招致杀之祸。金蚕能变形,有时形如一条蛇,或是一只蛙,或是一个屋上地下到走的穿红的一尺来的小孩。

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虫四”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原话说:“……取百虫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诸虫,即此名为蛊。”

而这些蛊中,最厉害的当属金蚕蛊!

福建的龙溪县有这样的传说,金蚕是一无形的东西,它能替人事,譬如你要秧,你先给它看,它便把整亩的秧好。它勤于洒扫,养金蚕的人屋是很净的,你一家门,用脚在门槛上一踢,回看见门槛上的沙土忽然没有了,你便可知这家养着金蚕蛊。据当地的传说,金蚕蛊喜吃人,若年定要吃一个人。

养蛊可不比其他,这是要一生一世的!养蛊的人自小就要找到自己的本命蛊,然后完成歃血契约,这就是签订了一生一世的契约了!只有其中一方失去生命,契约才会失效。

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蓄之,使其自相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

后世的造蛊之法,多与此相类似。综合典籍及民间传的方法,蛊毒的制作方法有下面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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