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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齐想了想,
:“见钱
红,不
不顾一刀
过去,抢走她的包……可是你有把握避开目击者吗?万一有人事后在追查的时候把你认
来,我看更是不妙。”跟着把脸看向了范克勤,
:“科长,你
觉呢?”
康昌明说
:“那时间太长好像也不太行。”
范克勤“嗯”了一声,
:“既然买的东西多,保镖拿的也就多,在某个时刻至少得往车上送一次东西吧,我看,不如就选在这个时候,其中一名保镖,或者是几名保镖离开她
边时,这个盯了舍梦蝶半天的
红之人,找了个机会迅速的冲了上去,给了她一榔
,脚步不停的顺势抢过她的包,往前猛跑,可是跑了几步发现自己的工
袋太沉,从而直接顾不得旁的,扔在了路边。这样就在合理不过了,只是……接应有
不大好办啊。就怕避不开目击者的视线。”
康昌明听了,琢磨了一下,
:“帆布兜
本就普通与用途广泛,而且不会留下指纹线索。里面若是在留下一把泥灰刀,拉线绳,还是旧的那就更妙了。科长还特意提到了里面再来一双
活用的旧手
,这样泥灰刀刀把上没有指纹,就成为了再合理不过的一件事情。”
赵德彪疑惑
:“科长,我有个问题,给她一榔
顺势抢包,是不是目的
也有
太
了些?”
老齐几个同时转
看着他,问
:“什么办法?说说?”
康昌明
:“舍梦蝶不是白天购
,到各个场所消遣吗?我们在那个时候动手呢?不如明着来,就是伪装成一个见钱
红,盯上了舍梦蝶的人,然后突然给她一家伙,把包抢走呢?”
范克勤
:“难就难在之后。一个见钱就
红之极的人,虽然他想得到舍梦蝶
上的钱,可是他
边还有四个,或者是两个保镖呢!他虽然已经被金钱冲昏了
脑,但终究不是个白痴傻
,所以他可以
行让自己镇定下来,跟着舍梦蝶后面寻找时机,这才是合理的行为。”
老齐
:“对,甚至跟踪时不用太专业,忘记自己所受的一切训练,只要不被前面的舍梦蝶一伙人发现就好,至于沿途有几个人看见反而更好,到最后能够当成人证,偏转所有人的视线。”
赵德彪
:“科长,您接着说,之后呢?怎么个接应法,在那里动手?”
老齐
了

:“对,绝大多数
这
活的人,也都是贫民,底层人士,甚至还有黑帮和难民之
,极难追查。

红抢钱杀人的事,也并不奇怪。而且这个
份,可以让执行人穿的破一
,脸面上脏一些都是合理的,就算有目击者,也认不
执行人的本来面目。”
范克勤

:“嗯,时间线拉的太长,还是有目的
太
的缺
,这就要
据舍梦蝶的活动轨迹来看了。不过你们刚刚在介绍情况的时候,提到过一
,舍梦蝶每次买的东西可都是不少,虽然你们没说之后是不是她自己拿着,但显然是不可能的,肯定都是保镖帮忙提着,对吗?”
范克勤
:“想法依旧正确,细节没说清楚。这样……我们大家一起
照这个思路,给他补充一下,看看最后行还是不行。”跟着看了看众人,
:“我先说吧……见钱
红这一
是可以的,现在的世
很
,什么样的人都有,舍梦蝶
钱又大手大脚招摇过市的,确实能够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所以这一条是成立的。”跟着顿了顿,
:“但刀
这个玩意随
携带,目的
太
了些。仿佛就是为了杀人而准备的,因此要是改成榔
,我觉得能够好上很多。如果在现场再留下一些其他的玩意,比如说是一个帆布的工
兜
,里面装着如泥瓦用
,上面还有一些
掉的
泥,再留下一付一看就是
活用的旧手
,是不是更好一些呢?”
几个人听了,齐齐
,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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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等范克勤说话,老齐直接在旁边接
:“我看不然。事后调查,沿途他们会发现几个目击者,到那个时候,调查的人就会发现,这个行凶者虽然是个见钱
红的家伙,但可不是没脑
,他不会傻不拉唧的往上冲,也是会选择时机的。因此那一榔
敲下去,可不一定就能
死人的,但是他的保镖最起码会留下一个人,去照顾倒地的舍梦蝶。这就是行凶者直接来那一榔
的目的,便于自己逃跑。因此这也是符合这个抢劫者的行为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