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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阿斯达(4)檀君王俭(2/2)

檀君知箕贤达,故曰:「孤赴天命还仙山,望箕侯善待我民,可许乎?」

百年后,曟落分为三。

:以军保民,军则民无恐,火之法也。

对曰:「妙哉,不如文王易也。」

后因,辰日落、落、弁日落,彼此不合而分国,并将曟字三日去之,改国号为辰。

《后汉书卷一百十五东夷列传第七十五》

西岛今之江华岛也。

檀君以为天命来矣,遂邀箕至仙宅论天下。

王归山之后,三日率眾族南移,翻山越岭至富饶之地,篳路蓝缕,披荆斩棘,终重建落,开国号曰:曟。

百年后,至禹会涂山,遣太夫娄朝焉。

檀君恐朝民与殷民不能共,遂携眾移于藏唐京。

三韩共立辰王,治理眾族,安居乐业数百年。

:以养民,丰则民饱足,山之法也。

檀君王俭在人间享国一千二百六十五年,后还隐于阿斯达为山神。

韩有三:一曰韩,二曰辰韩,三曰弁辰。韩在西,有五十四国,其北与乐浪,南与倭接。辰韩在东,十有二国,其北与濊貊接。弁辰在辰韩之南,亦十有二国,其南亦与倭接。凡七十八国,伯济是其一国焉。大者万馀,小者数千家,各在山海间,地合方四千馀里,东西以海为限,皆古之辰国也。

《八之法》

数年后,王后生,名曰:夫娄。

某年,西岛落作,檀君率兵平之,后遣三筑一城,名曰:三郎城。

眾民泣曰:「我等将从大王而去。」

【建国篇完】

:以鬼邪民,惧鬼则民改恶,地之法也。

长老年德劭,病危,将付王。太薨,王后继无人,便收三为嗣。

曟国,古之辰国也。

夫娄太后裔,独居一落,曰:夫馀。

夫馀者,夫娄太之馀族。

对曰:「商其沦丧,我罔为臣僕。」

檀君教军民盖支石墓,葬兵祸亡者。

于时曟长老有三,长曰:辰;次曰:;幼曰:弁。

据说,夫馀族未随之,数百年后至北方建夫馀国。

其一,辰日;其二,;其三,弁日,咸为三族裔。

对曰:「善哉,当成明君,待仙人之民如己。」

叹曰:「若非君让国,我不能治理朝鲜。」

檀君谓曰:「汝何不事周?」

:以居安民,良居则民喜乐,泽之法也。

檀君问曰:「伏羲八卦之妙,汝明乎?」

故有辰韩、韩、弁韩,此为三韩也。

:以师教民,尊师则民重,风之法也。

檀君宅,谓民曰:「孤已禪让箕侯,今朝鲜为箕朝鲜,非檀君朝鲜,民,当奉箕为君,不得违也。」

而后不知何时,太仙逝。

然后上尼山,登堑星坛,祭天以亡灵。

(纪元前1046年)殷帝辛三十年乙未,箕率商民来朝鲜。

族女为后,以风雨云三司为臣,以曟落眾族为民,以八之法治国。

:以法罚民,守法则民不悖,雷之法也。

因日已无,三族以阿斯达传说之仙人为名,改之曰:韩。

石坛,垒石筑之,坛十尺,上方下圆。坛上四面,各六尺六寸,下广各十五尺。

于是附殷之诸族,建尸罗、礼、南北沃沮、东北扶馀、濊与貊等国。

:以官治民,清官则民百顺,之法也。

:以神正民,敬神则民从善,天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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