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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亡者悲歌(2/2)

她在小镇里有很多很多慕者,但她从不骄傲待人,总情洋溢的与每个人打招呼。

我知你很惨。

罗杰急匆匆的将其上脚,打算趁势去追那中阶冒险者。

别人的记忆终于被他慢慢的翻了来,在他心中不断回想。

罗杰并未傻站在原地品味别人的记忆,他只先是如遭雷击,随后却又猛的剑冲杀去。

这是双小羊低帮靴,致,堪称鞋典范。

亡灵族特有的心灵共鸣骤然响起,恰如上次那名骷髅兵临死前的亡者号角。

绝大多数骷髅的确没有自己的智慧与灵魂,只不过是在死灵能量驱使之下,用埋葬在土壤中的碎骨拼凑而成的亡灵怪

他又往旁边走两步,捡起地上骷髅王的颅骨,双手捧着低看。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这些灵魂都在永恒的沉睡中,但在最后一次刷新的临死前却有机会短暂苏醒。

罗杰在原地呆了很久,脑里思索了很多问题,最终却是喟然长叹,使疾速之靴的奔跑能力,快步跑向冰风谷

如果还在游戏里,那么他就能看到跑鞋上关于疾行的技能说明条呈灰显示。

一名曾经生活在勇者之城郊外小镇繁星镇的居民。

那名前一秒还心满意足,正准备检视自己战利品的中阶冒险者见了浑泛银光的罗杰却像老鼠见了猫。

她的名字叫伊芙·诺拉。

罗杰没追,而是俯从地面捡起那双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却是很多冒险者梦寐以求的疾速之靴。

罗杰心中共鸣之音刚落,那骷髅王的颅骨角竟涌滴漆黑的来,顺着骨面颊落。

两只鞋的后脚跟左右两侧用羊翅膀图案。

朋友,你有什么遗言就直接说呗。

在变成骷髅王之前,她十八岁。

他们心中有执念,这执念又极其大,足以形成一颗完整的灵魂。

她被镇上居民们亲切的称为繁星镇之光。

真见鬼!

骷髅王的脖颈刚被斩断,颅骨被挑起,正飞在空中,空眶望着罗杰的方向。

我觉得你再惨都还是没我惨。

它当然没有表情。

整个繁星镇因她而变得充满生机。

与此同时,颅骨迅速风化粉碎,在空中化作漫天烟尘。

但世事无绝对,亡灵中的确有些异类,譬如罗杰本人,又譬如当初那个曾发亡灵号角的骷髅兵,以及这位骷髅王。

如果他有心脏,此时他的心应该会有一丝隐隐作痛。

不知什么原因,他没能激活跑鞋技能,甚至连其原本的属都无法发,也收不了这双鞋。

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到数十米开外。

她生前是一名善良温柔落落大方的女孩

这是骷髅王的泪。

坦白讲我也惨的。

这些骨骼来自不同的生前主人,那么他们的人生与灵魂都是混且碎片化的,自然无法形成完整的意识。

罗杰与它短暂的对视着,奇妙的是,他竟从这没血没的骷髅面上读丝悲伤的味

它的颅骨像一颗被新手甩脱失手的保龄球。

好吧,如果将来我有机会去死亡沙漠,一定帮你调查真相!

等了好久,他手中的颅骨还是没动静。

但他跑两步之后放弃了。

这是个女骷髅王。

他甚至连地上的装备都没敢捡,惊叫一声“见鬼!骷髅杀手怎么会在这里!”

但这一次,从骷髅王心中传过来的,却是一整段漫长的记忆。

她擅长制作枫糖,孩们总喜追在她的亚麻裙后面。

王倒在一名满脸喜的冒险者斗士之斧下。

两只骷髅四个空眶就这样大瞪小,谁也不认识谁。

所以,咱能就这么去世吗?

罗杰脚上的疾速之靴也终于像普通装备那样迅速化,并最终被他脚掌所收。

因为孩们知她肯定会禁不住泡,把原本要卖五个铜币一枚的枫糖免费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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