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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和迪卢克不知踩了多少次鸡屎,苍耳粘了一裤腿,迪卢克长发中黏了鸡毛,达达利亚更惨,露出的小臂都被啄红了。
好不容易将流亡的鸡全部捉回新建鸡舍,两人互相将对方身上的鸡毛、苍耳与草籽摘干净,分别去浴室洗澡了。迪卢克捉得心神俱疲,他想:如果不是达达利亚喜欢吃鸡肉,他漫长的余生都不愿再见一次长毛的鸡。达达利亚却没想这些,狼人一边洗澡一边思忖:这迪卢克少爷好像不对鸡血感兴趣,说明他也不会对狼人的血感兴趣咯?半月前的那次果然是错觉……
第二日,达达利亚久违地在安静的早晨醒来,他疑惑地吸吸鼻子,空气中充满了植物汁液的清淡味道。他走到窗边,看见血族少爷正背着除草机在四处走动,刀片旋转飞舞,带起一阵草籽雾。
似是察觉了达达利亚的视线,迪卢克仰头向上看去。
达达利亚冲他挥手,唇边扬起弧度,又用双拳放到嘴前作喇叭状大声喊:
“辛苦了!!!少爷!!!”
“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草坪!!!”
“他是否愿意去主动了解你?”
“你的家人,你的姓名,或是你并不愿意告与他人的一些小秘密……”
“若他坚定地将你视为人生伴侣,便不可能将你视为陌生过客一般对待。他会试图探究你的一切——毕竟,你们即将共度一生。”
“它生了!”
达达利亚与迪卢克在孵蛋窝旁蹲守许久,终于等来了自家母鸡的第一颗蛋。
迪卢克替他挡住仍在生蛋的母鸡,叫达达利亚将那颗刚生下来的蛋拿过来细细观察。达达利亚小心地捧着温热的鸡蛋,上面的秽物被他轻轻擦去,“这颗蛋太漂亮了,又白又大又圆。”
他偏着头思考片刻,道:“我要叫它‘土豆’。”
血族少爷手被啄得生疼,仍坚持问道:“为什么要叫它土豆?”
“我的家乡土壤贫瘠,只能种出土豆。不得已之下,土豆成为了我们最常吃也最爱吃的食物,每年都会举办‘棒棒土豆节’,选出最大的土豆王。”
达达利亚接着说:“为了鼓励我们的第一颗蛋能够茁壮成长成小鸡崽,再长成威风的大公鸡,我愿意把‘土豆’之名送给它。”
迪卢克想:也不一定是公鸡啊……他隐约觉得达达利亚在玩双关语,在脑中搜索片刻,终于想到达达利亚有个同僚,称号为“公鸡”。这多少有些睹物思人的怀念了。
他忽然感到一阵挫败,意识到“达达利亚”的名字也不过是称号“公子”的另一种叫法。迪卢克还不知道达达利亚的真名。
于是血族少爷开口问:“土豆的名字是土豆,那你的名字又是什么呢?”换来达达利亚复杂的一瞥。
“名字不过是代号。他们明面上叫我公子,内心却鄙夷我是个粗俗的混血狼人,连头上多余的两只狼耳也收不回去。所以没有必要将真名暴露于他人。我的乳名是父母寄予了浓厚爱意与殷切期待的馈赠,在呼唤我的名字时若没有深切的感情,那就是一种玷污。”达达利亚道,他仍单膝跪在原地,手中不住抚摸着那颗名叫“土豆”的蛋。
迪卢克既想说些什么,又想拉他起来,拍净身上的灰尘。最终他选择先让达达利亚放下鸡蛋,左手吸引母鸡的火力,右手接过达达利亚手中的蛋放回母鸡肚子下面。
“好,我明白了。”迪卢克避重就轻,向达达利亚伸出手,“先起来,现在该回去休息了。”
达达利亚嫌弃地看一眼迪卢克修长白皙的手,说:“少爷,你的手有一股鸡屎味。”
“因为我刚刚摸了鸡蛋。”迪卢克道,“你的手也是同样的味道,和我回去清洗吧。”
达达利亚闻言细嗅自己的手掌,即刻皱着脸说:“我的比你更臭,走走走快回去。”
他搭上迪卢克的手,臭烘烘的血族和狼人沿着不久前才清理干净鸡屎的小路慢慢走着。达达利亚忽然说:“之前和你住的时候倒不觉得,现在多了几只鸡和一个鸡蛋,我感到有些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