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灵识没婴儿内府便罢,而是自己噬破指尖,一滴灵血,滴在了那孩的眉心。
#天地良心,叔的确是想把他抱起来哄的#
何况他初来乍到,千山还没有去闯,万还没有去踏,上变成回家带孩的宅男神的实在是可怜,权衡之下,把小包放在他父母边至少养到三岁神的,才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