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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2/2)

“小爷脚都崴了,也没说不愿意啊。他还挑三拣四?”说着,就要掏电话。猛地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已经咔嚓了,悲从中来!捶着司司堂的肩膀,哀嚎:“卧槽,我的手机啊!六千多块啊!用了才不到半年啊!”

闻言,司司堂哭笑不得,“毅森,我们要先去医院。另外,你能不能轻,我不上气了。”

司堂慢下脚步,问他为什么这样想。

洛毅森皱着眉,双手搂着司司堂的脖,下意识收,“吴大华死亡地和找到钱包的地方太近了,这里面一定有关系!走走走,回去看看。”

至于沈飒的钱包,洛毅森只字未提,只说他们在那条路上跌下了山坳,在山坳里找到跟被害人相关的东西。沈飒的钱包,他还是需要亲自带回q市检验的。

“说不好,但我觉得不会是孩的。”

“爷爷的忘年,你真够意思!”洛毅森伸手掏电话,联系顾队长。顾队长倒是没不乐意,只说时间这么晚,能找到的人手不多。能找几个是几个吧。顺便告诉洛毅森,如果伤到骨了,就去县里医院,村里的大夫都是看些小小病的。

“那我让顾队长派人来搜。”

“或许,他们不能动。”司司堂说,“被威胁了,或者是被绑上了。”

洛毅森分析着:“假设啊。沈飒和苏北在山上遇到凶手,钱包,凶手拿走钱包里的现金,丢掉钱包。这就需要至少两到三分钟的时间,这段时间里沈飒和苏北在什么?睁睁地看着?”

前一可能其实不合逻辑。如果是加害了沈飒的人拿了他的钱包,为什么不份证?而且,动机分析也无法合理。那人加害沈飒的目的是什么?不杀人,而是一味追赶,导致沈飒和苏北从山上跑到田耕路上,昏迷不醒。如果沈飒和苏北对那人构成威胁,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这可能是看过钱包后的觉吧。洛毅森说:“现在有两假设。一,害了沈飒的人拿到他的钱包,留下里面的现金后,丢了钱包;二,无关者捡到钱包,拿走现金后,丢弃钱包。”

动了动胀痛的脚踝,洛毅森苦了脸,“肯定是伤着骨了,我怎么这么背呢?还好,找到沈飒的钱包了,也算有收获。你说,钱包上会留下谁的指纹呢?”

“咱俩在这喝西北风,褚铮那小却在城市里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相伴。真不公

“还行。”司司堂气,笑,“别歇了,赶去医院,你的脚不能耽误。”

“嗯,也有可能。那之后呢?为什么沈飒和苏北又从山上跑下去,到了田埂路上昏迷不醒?他们跑,就说明有人在后面追。”说到这里,洛毅森变了气,“哦,对了。有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沈飒和苏北都是二十来岁,对方如果是一个人,他们为什么不反抗?还有一。”

“有。”

“你觉得呢?”司司堂问

讲完了电话,洛毅森绵绵地趴在司司堂的背上,嘀咕着:“我饿了,你饿不饿?”

司堂又提醒他,“很晚了,顾队长不会愿意的。”

司堂真是被他搞的有无力,“我的电话在袋里,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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