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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
:“想喝
什么?”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
来说,
嘛非要跑到三楼?
菜都上来再吃?”
“嘉良怎么说?”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
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
什么来了?‘
一大碗汤
了肚
,沈紹拿起餐巾优雅地
嘴角,满足的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
兴趣。但我看得
来,他很害怕。”
“一楼厕所坏了。”
沈紹

,“他为什么在一
半上三楼?”
“白
,渴了。”
“还有吗?”洛毅森问
,“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并没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问题,沈紹站起来,离开餐桌。他说:“到客厅谈,东西放着,明天佣人会来清理。”
在同一个时间轨
上,褚铮和蓝景
已经到了某家专门治疗烧伤
伤的医院。
闻言,洛毅森的眉
微蹙,脸
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闹鬼。”沈紹咽下一
饭,说,“第一次我知
,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
,问
,“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沈紹
也不抬地说:“主
。”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
上总是有一
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
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
引所有人的
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
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
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
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
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紹忽然就不
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
了一句,也不见他抬
只好耐心等着。
“对嘉良?”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沈紹,那个小警卫怎么说?”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
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冰箱里有,自己拿。”
医院的走廊似乎都一个样,满
☆、第14章修改版14
“他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