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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2/2)

直到素问提了今天的论

“婚姻自由应该首先有选择结婚与否的权利,再是在其中一选择中寻求更多的可能。”

第13章告智脑(完)

第一句话一,全场气氛立刻一滞。专家们素养都很,立刻就嗅到了与众不同的气息,都屏气凝神,继续聆听。旁听席上的人也不是弱智,受到了氛围的变化,也认真起来。

“快看,法官须又抖了”

毕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虫的婚姻自主权,与连召的恋状况完全就是两回事嘛。控方的控诉在于早婚政策的,用生理本能给划定时限,这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即使智脑真的证明了连召谈起了恋,也无非是失去了一个例证而已,理是没错的。

整个法成了一片乐的海洋,而连召听得冷汗直冒。

“素问律师的衣服还合连召大人的的”

今天的弹幕也刷得格外快呢。

生老师抖着法官须宣布开后,双方又就昨天没扯完的继续扯了起来。

“辩方调早婚政策尊重雄虫的意愿,但是,意愿,从来不是判断拥有权利与否的标准。一千年前,人分低贵贱,平民们说自己生来不如贵族贵,自己的生命是低贱的,并且他们是发自内心这么认为的。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我们都知那是错误的,是被洗脑的结果,平民之所以成为平民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选择的机会。那么婚姻也是一样,雄虫拥有再多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他拥有的也不是婚姻自由。选择结婚与否,与吃饭喝一样,是一个仅关乎自的选择,不危害社会,是完全正当的权利,法律凭什么禁止它?”

对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都怎么读主角名字的?连招?连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这个字两读音……

嗯我都是瞎写的,不懂法律……

而自认非常直、钢铁般直的连召在接受了亲人的怀疑之后,也只是叹了气,也没有太大的担心。他信这一切都是误会,毕竟这个世界的情都发生在他中的同、大众中的异之间,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说透了就好了。

气。

连召和程素问步调一致地走,表情自信、步伐沉稳,比前两天还要多的记者堵在栏杆外面,却统统被忽略了。

今天的事情也算是他留给智脑的饵吧,毕竟连召没打过官司没经验,他一个律师怎么会忘记那些注意事项呢。他想逗逗连召,在发现对方对他并不是毫无觉之后。

控方拼命调,不,当事人不想结婚;辩方反驳,不,明明当事人就在和你这个律师谈恋……

作者取的时候用的是“shao”来着(躺倒)

“小智脑真可

【“他们不能换一衣服吗,三天了,还是这儿”

“同情记者们,没一次采访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小心过了十二,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没有涨收藏,还掉了俩……原来是因为晋江了啊……

程素问在一旁调地笑了笑,尽今天这么被动,他却一也不着急,他有必胜的把握,这两天的辩论其实并没有讨论到心。

“何况在挑选伴侣上,雄虫也并非有完全的自由,一旦他不能在25岁生日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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