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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2)

烤漆的跑车在街上疾驶,从楼林立、街容清洁整齐的商业区来到城南贫民区。

倒是楼房二三楼的结构还算完整,里面的住脆搭了个铝梯从窗边直通地面。程霄和李念恒顺着铝梯爬到三楼,又踩着三楼的窗框翻上楼。

“老样?”

“只记得吃的不记得疼,该不是给打傻了吧。”程霄喃喃自语。

“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经过一间脏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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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还算净,李念恒大概费了不少力气清扫过。他们搬走之后,里面只剩下一些简单的家,衣柜、桌椅、床架,全都整齐地堆放到墙边。房内绝大分的空间都被几组机给占据着。

程霄站直了,拍拍上的灰尘,看着李念恒走向那间铁屋,取钥匙开门,回过向他招呼,霎时间有时空异位的错觉。

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

楼一间铁搭建起来的小屋,就是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

“就这里?”

这栋楼不知盖了有多少年,一楼几乎已经塌了一半,里边楼梯也垮了。歪斜的门扇随着冷风一晃一晃,里面砖土散落一地,烟尘弥漫,完全没法住人。

“就这里。”

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地方来。”

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

这里的楼房层层叠叠,大分都是用劣质建材毫无章法地搭建,不断扩增的建筑遮蔽日光,新楼压旧楼,使得街更加窄小。如果不是对这一带地形十二分熟悉,本不可能驾车在错综曲折的巷间穿行。

作者有话要说:  謝謝評論和收藏的小,愛你們!(比心心

去哪?你倒是给个提示呀我好知要换什么。”李念恒摊开手,展示自己上的睡衣。

“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特别好吃。”

“你还笑得来?那个卖饺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

“嗯,老样。”

虽然当下盛行无人驾驶的自动车及飞行,但是为了防备有人在车电脑系统上手脚,他一般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程霄要去的方向是城南,这座城市的贫民窟,也是他们俩极其熟悉的地方。

李念恒坐在他的副驾驶座,因为懒得回自己住拿衣服,他穿的是程霄的衣。居家日常的衬衫长,穿在他上大致合,对比程霄的氓气质,同样的穿着放他上平白多书卷气。

☆、我的长官是心狠手辣大帮主7

“愣在那里什么?来啊。”

驶过店铺,拐两个路外的巷,在一片破败的砖造楼房前停下。

程霄十成不耐烦:“换什么都好,不要穿得像刚从我床上爬下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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