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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2/2)

作者有话要说:

让人惊讶的是沈煜手法很熟练,很致,看着镜里的自己,程晨都觉得自己年轻了许多。

沈煜程晨绵绵的手,给他三个答案:“老公、夫君,煜哥哥。”程晨努着嘴,三个都这么羞耻,怎么叫得,他连忙说:“阿煜,我觉得喊阿煜就好,又顺。”不等沈煜反驳,程晨赶拍拍沈煜的手臂,让他起来,“我们起床吧,不早了,今天还很多事情呢!”起床梳洗后,沈煜为程晨整理好服饰,给他上庄重的凤冠,又亲自给他上了妆。

沈煜回他,“没关系,我已经告诉他了,他不好,沈氏族地离这里又远,我以后会带你回去见他。”程晨,想来也是,

不过看着那个傻瓜生下了这么可的吴昊,他就原谅那个傻瓜,以后多忍耐一些,只是有些可惜会有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昊吴了。

前那样闹吧,只是他又要过回被泽芝那个傻瓜气死的日

程晨想把手拿开的时候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握住了,闭着睛的英俊男嘴角勾起,喊着谈谈的笑。

这么多年,他想主人虽然事事完,可能就是审了问题,要不然怎么会喜那个总是傻里傻气,没有一戒心,以为人人都有善心的傻瓜呢?

程晨也不是喜闹的人,这样安安静静地好,只是他有些担忧,这么大的事情,老爷不来适合吗?

终于写到这里了,我简直要痛哭涕了,我太激动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他将亮最后一盏魂灯,复活他挚之人。

沈煜输了一些灵气给程晨,了他的,程晨突然就觉得困乏,虽然他想多和沈煜温存一下,但是还是像挂了千金一般重,疲倦地合上了,很快就沉稳睡了。

程晨本来不想搞什么妆容,但是沈煜持他也就妥协了。

这么是要稳定程晨的魂,让明天合的时候不会现波动,能顺利一些。

被白衣念叨的傻瓜此刻被人亲得脸,低连连。

沈煜来到地下室,向,拿过匕首,像往常一样睛都不眨一下地划,他要把在最一盏未亮的魂灯上。

第64章

他们的大典没有请别人参加,在场的只有清,白衣,吴昊,还有沈家的佣人。

,轻轻吻着程晨的额,依依不舍的离开,给他拉好被,沈煜悄悄到了地下室,清已经在里面等着了,要布下最后的阵法。

睁开,天已经大亮,程晨想半起却被沈煜的抱着不能起来,他笑了笑,安心窝在沈煜的怀里。

沈煜暗沉着双,隐忍住中吓人的/火,明天以后怎么样占有小晨都可以,但是现在就算是那里被撩得胀不已也只能忍下。

侧着仔细观察着沈煜致的五官,用手描绘他好看的眉的鼻梁,还有优雅的薄

沈煜把程晨的手拿到嘴角,轻轻吻了一下他的手背,才睁开,跟他问早:“早安,小晨。”程晨也被沈煜的笑容染了,浅笑着:“早,沈煜!”沈煜勾勾程晨的翘的鼻,调笑着问:“怎么还叫我名字,是不是该改称呼了?”“老沈,老煜?”程晨摸摸下,装作思熟虑之后问,忍不住翘起的嘴角卖了他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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