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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3/3)

只能躲在这个少年的眼睛后面,用他的眼睛注视着面前娇俏的黑发少女。

兰瑞莎。

望着兰瑞莎过于熟稔淡定的行动,塞缪尔无声叹息。

原来,这就是你觉醒的“秘密”吗?

在之前那么多年,你的灵魂原来都在这个世界上吗?

那么,就让他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到底和塞缪尔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吧。

要塞缪尔来说,两个世界各有优缺点。

真要说哪个更好,他说不上来。

只是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以外也有其他具有高等智慧的生命。

在这个世界,这些生命被称为妖怪。

兰瑞莎这头黑龙也算在“妖怪”里。

而塞缪尔现在掌控的这具身体是个人类——还是个曾经以灭除妖怪为己任的职业继承者。

塞缪尔临死前的祈祷并没有实现。

就算“转世”了,他也没能和兰瑞莎属于同一个种族,他们依旧分处对立的两面。

好在,这个世界这个国家的除妖师已经和妖怪达成和解。

作为见习除妖师的塞缪尔,现在没必要再见到兰瑞莎一定要喊打喊杀。甚至他们可以做朋友……就像兰瑞莎和A市的那个女除妖师一样……

……

好吧。

看来他在隔壁世界最后阴兰瑞莎的那一下彻底把她激怒了。

朋友是没得做了。

恋人更没希望。

但至少,他还能看着她。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塞缪尔似乎又回到了作为神官时的生活——每天都在密切留意着任何有关古龙的消息。

唯一不同的是,此时和彼时塞缪尔的心境已截然不同。

偶尔塞缪尔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比他当神官好。

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人顶着。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属于个子高的那种人,只是个弱小的,还未长成的少年,不用担心妖怪和人类的关系,不用费尽心思保证人类种族的存活。

这样真的挺好的。

……如果,没有魔神这一隐忧的话。

塞缪尔很早就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叫“因果”的关系。

你做了什么事,就会造成什么结果。

因果,因果,有因就会有果。

这个逻辑关系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成立的。

他只是没想到,这一次自己种下的因,需要兰瑞莎用生命去解决那个果。

算了算了。

看出兰瑞莎决定用自己的生命重新封印魔神的想法时,塞缪尔如此在心里对自己说。

塞缪尔,这次又轮到你顶起来啦。

其实有那么瞬间,塞缪尔是真的想让郁衎当那个冤大头。

这样一来,他既除去情敌,又能保证兰瑞莎活下来,更能解决魔神,一箭三雕,三全其美。

多么美好的结局啊,他有什么理由不这样做。

唯一的原因只有兰瑞莎。

兰瑞莎。

兰瑞莎。

兰瑞莎。

兰,瑞,莎。

也罢。

反正他也已经活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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