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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2/2)

乙皱眉不悦的看向周宁,这是什么意思?他的公务还要他来指不成,他才了几天吏,便到他面前卖来了?

这……

周宁面如常的回到屋内,吉和乙听见脚步声,从靠墙的角落走到两人的案几前站定。

来人跪坐在乙的案几面前,他咨询的是乙,乙想也不想便应:“此乃斗杀人。”即过失杀人。

但即便如此,周宁也并没有多殷勤主动的帮助他,有百姓来咨询,来了她这她便答,去了乙那她也不,当然若是乙皱着眉,用一安排工作的语气叫她接手的话,她还是会听令的。

也正常,先满足自己是人的本嘛。

但要是情况复杂一些,比如新加后加,先单人后群,或偶遇后便一起作案这类,吉便拿不准了。

哪怕想把周宁打发走,但也不是这一时半刻的事,不然乙刚来,她就走了,这就很引人思了。

比如除了百姓务农打猎、打架斗殴之外,最常问的盗窃问题,若是单纯的单人作案或是群作案,乙都能轻易的回答罪行,即二百二十钱以下判放,二百二十钱到六百六十钱以内是黥面后罚为城旦,而六百六十钱以上则是黥面削鼻后罚为城旦。

不过还好,如今两间屋已经打通了,吉能经常提着他。

百姓迟疑了片刻,回:“看着快不行的时候,大家都赶过来拦着劝来着,但他还是又补了几脚。”

乙原本的打算是等周宁考试的结果下来之后再说,若她没有考上,便可说已没有法吏的名额,她一直在此假吏,于她将来转为真吏不利;若她侥幸考上了,那正好了,直接将她打发到对面去。

这可,有危险啊。

这话说得,虽然是一片好意,但,周宁看了乙一,果然见他目沉沉,已有不悦。

一日,有一百姓前来询问打架斗殴之事,有某人到亲戚家中行窃,被亲戚发现,两人斗殴过程中,亲戚将行窃之人打死了,问该是何罪。

周宁敛眸笑了笑,转离开了屋

吉听此却脚步放慢,笑着满意的,不再那么急切了。

当然,乙认为周宁今次是绝对考不上的,毕竟连他自己也是考了三次才过。

如他这般自认骄傲不凡的人,怕是她越帮忙,他越恶心,毕竟他认为自己远远不如他,并不对他提这个“帮”字。

第41章令吏

吉对周宁嘱咐:“乙虽然是今年的令吏,但从前没有接过法吏的工作,可能会有一些不熟悉的地方,你多帮帮他,若有不能决的,你便过来问我。”

她能理解他们,想来他们也会理解她的。

周宁笑着

此时屋内只有这一个来咨询的百姓,室内很安静,故周宁和吉都听到了乙的回答。

周宁转看向乙,目光先扫到了作势要起过来的吉,她笑着对吉微微,示意他放心,虽然吉护“夫”心切还是起准备过来。

一起共事了三日,周宁就发现,乙虽然熟背律法,但只是记下了,对律法的灵活应用却远远不如他瞧不起的吉。

周宁好似没有发觉乙的不悦,她先是对着百姓推翻了乙的回答,:“这是贼杀人。”

周宁不再他,只对着来咨询的百姓问:“打斗过程中,可有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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