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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
,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
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
不
“荐人唯亲”的框框。
需要指
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
一步发展,而且
有自己的特
,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
仕途开辟了
路,也
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
中央集权的作用。
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主观评价的成分多,容易
现请托舞弊,
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科考在线.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
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
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
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
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
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
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
,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
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