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一都不在乎,一
都不留恋。她走的时候,
也不曾回一下。像逃离噩梦一样,逃离了他和他的家乡。
她对他这样的泥,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
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
集。
因为她是他媳妇!
南思文知那车是个很好的牌
,但他并不知
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
。开奔驰和开宝
,才是
份的象征。
她开着车走了。
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
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
☆、3.第3章
可他知要不放她走,她会死,她真的会死!她是
贵的
,应该养在名贵的
盆里,好好浇
溉,要有充足的
光,才能生长和绽放。在他们这
穷山恶
的地方,她扎不下
,日渐枯萎。更不可能抵挡在她来说太过可怕的暴风雨的蹂/躏。
南思文生在山里。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法让他的媳妇开心,或者过富足的日。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
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睁睁看着她去死。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峰的那
山。也不是山腰山
黑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
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当年他放了她走,亲看着她捂着小腹,
也不回的穿过
路,在一辆长途汽车驶过之后,消失不见。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
。
他蹲在路这边,看着她消失。那时他就知
,他一辈
都再见不到她了……
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
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的掌大的小脸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站在她几米开外的地方,浑
僵直,不敢置信。
他真的觉得难过。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了泥里,遇到了他。
他不到。
相对她的玲珑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
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
越野车的气势。
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
那时候他视线是模糊的,因为他里有泪。他觉得委屈,也觉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