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觉脑子清醒不少。他透过昏黄的灯光看程澍,眉眼间的确有钢卓力格的影子,但明显有一种“长开了”的感觉,从气质上来说更加成熟,加上久经商场的沉淀,那种世故男性独有的魅力,对同样混迹职场多年的游稚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曾几何时,他也是讨厌社会人的小屁孩,没想到十几年后会对这一类型的程澍如此着迷。
硬要解释的话,可能还是因为脸和身材吧。
游稚吃了几口菜,又觉得不太放心,于是问程澍:“我们俩进展是不是太快了?明明认识也就一个多月。而且按理说喜欢你的人应该可以排一条街,我到底哪里让你感觉到……心动呢?”
程澍的眼神极其温柔,像是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宝物,几番欲言又止,说:“一见钟情,虽然有点老套。”
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游稚也曾经对钢卓力格说过。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不喜欢和女孩玩耍,随着年龄增加,他在初中便知道自己钟情于阳光男孩,并且从未因为自己与他人取向不同而感到自卑,或许是从小到大都太受欢迎,以至于产生了一种“无论做什么都会被无条件支持”的错觉。
原来成年人的恋爱也可以这么简单——游稚如是想,彼此看对眼,经历一段不太长的暧昧了解期,自然而然地确定关系,真是太神奇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一个:程澍或许是真心的,但他的家业与父母一定很难接受他们的关系,最好的情况也是让程澍表面上结个婚生个孩子,私生活方面只要不闹出什么大事就行。
可是现在问程澍这个问题真的合适吗?恋爱还讲究个适应期呢,哪有一上来就掀对方老底,逼问他对婚姻生活的打算的?
但如果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话,总会想要一起携手度过此生吧?那么早晚都要面对这个问题,俗话说得好,长痛不如短痛……
游稚狠狠摇头,试图赶走脑中的那两个争吵的声音,此举弄得程澍一脸疑惑,他说:“你怎么了?头晕吗?”
最终,安于现状的苟且打败了游稚,他笑着说:“没事,这酒后劲有点大。”
这顿晚饭在游稚抑制不住的粉红泡泡下圆满结束,程澍驾车送他到小区门口,等候多时的司机把车开走,而程澍则帮游稚提着重重的购物袋。
这还是第一次带程澍回家,游稚的心又狂跳起来,努力回想着家里有没有随地扔着什么会让人感到尴尬的东西。他已经在这个小区住了三年,房东是他曾经的客户。当年刚毕业回国时,不愿去父亲所在公司混日子的他在上飞机前和父亲大吵一架,到达机场时直接跟着初照人跑了,在他家里蹭了几天。
工作是毕业前就找好了的,本以为学校专业强,找工作起点高的他被现实无情打败,拿着批发价进入现在这家设计公司,好歹也是国内知名连锁大企业,虽然省去了做助理见习的时间,但从基层打拼也让他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悲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