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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格斯的语调平稳:“莱斯特,这是理所当然的。我当然得听国王陛下的命令。”
弗格斯要是之前是从
塔城直接到我住的小镇来的话,那他几乎一整天都
在了
上。他在这
地方格外有耐心。
假的。
这样很好,我们不用对话。
我以前是想留在军队的,为此申请过调到其他的
队去,连后勤的职位都申请过。
“国王陛下之后呢?”
“你觉得我想当国王吗?”
在
军队之前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躺在森林中度过的。作为猎人就必须要有等待的耐心。几小时、几天……总之要捉到猎
才能回家。
“他认为我想,所以我就在这里了。”他耸肩,转回去继续向前走。
“……你。”
离开军队就我就没有再碰过
匹,缰绳拿在手中的
既陌生又熟悉。虽然还记得那些技巧,但我上
的动作已经远不如弗格斯熟练和
畅。
弗格斯骑在前面,甚至都还没有用全力就甩开了我。我握
缰绳,努力跟上他的速度。
我闭上嘴
,不想别人听到我们的谈话。一路走到
厩,弗格斯取
他为我安排好的黑
匹,示意我骑上去。
我的人生,我的未来,我的一切……对弗格斯来说全都一文不值。
大家几乎都不会在晚上走这条路,晚上森林中可能遇到的危险不是普通人可以应付的。
我不一样。以前作为猎人的我很适应这
别人看起来十分危险的
路,甚至可以说是怀念。我都差
忘了骑
飞奔在夜晚的森林之中
觉有多好。
靠近镇中心的位置人多了起来。小镇里拥有
匹的人本来就很少,生面孔的弗格斯与我这位不讨喜的酒鬼在一起走就更加奇怪了。
明天会比今天更加漫长。
弗格斯好像并不在意周围注视的目光。但我可没有像他们一样的承受能力,特别不想别人发现我跟他在一起。就算他们现在
本就不认识我
边的弗格斯,甚至都看不清他的长相。
……真的。
跟着弗格斯去
塔城的我就像一盘餐
自己把自己送到他的桌上一样。
“……”我沉默几秒,考虑了这是陷阱问题的可能
,最终还是老实回答:“不想。”
“这里可有比王都好玩得多的东西呢。”
塔城还在远
,可是这悠闲的几个小时一眨
就会过去。
他很适合当一个猎人。好吧,不如说比起我,他已经是个更加厉害的猎人了,只是猎
的选择不对劲。上天给了他完
的天赋,却
要赋予弗格斯那么恶劣的
格,把缺
完完全全地选错了地方。
所有申请都很快被驳回了,我知
是谁的示意。
“就算是你也不得不对国王陛下低
?”
很快我们两个人就骑到了通往
塔城的
路的森林
。然而就算是骑
,去往
塔城的路途也并不近,至少需要半个晚上的时间。我很习惯在小镇的生活,这两年我只去过一次
塔城。
在夜间的泥土路上,我们
下两匹
的
蹄声与森林中树叶的沙沙声
错在一起。
只有月亮负责为我们照亮前方的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