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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值得(3/3)

,发现小狼的脸色更难看了。

“狼君可有对策?”静了半晌,他忽然问道。

“什么.....对策?”诸骁对他的话有些茫然。

“难不成你真要拿着刀砍进广义府?”肃长琴眨眨眼,压低声音:“拿着刀砍呢,可以,但只是取姓骆的一条狗命而已,到时候这群傻子百姓只会为他掉眼泪,说大善人是被妖怪砍死的,还会给他立一块儿碑.....你想这么复仇?”

他的话让诸骁陷入了沉思——他确实没想过,甚至前一刻,他还在想,怎么在在这顿饭后把琴天送走,然后单枪匹马杀进广义府。

多年前他能把那里烧的一干二净,现在亦能。

“那、琴天,我该怎么办?”狼王绷着脸,第二次在肃长琴面前流露出迷茫和无助的神情。

肃长琴摇晃着酒盏,眉眼沾上了微醺的朦胧:“狼君,河边有好多人在放花灯,哈哈.....有人掉进河里了,连裤子都没了,真是蠢货。”

诸骁冷峻的眉峰一抽:“这种事就不用说出来了。”

肃长琴收回目光,凑近他,轻飘飘道:“我说了要做狼君的眼睛,便要事事汇报给你听。”

他饮了甜滋滋的桂花酿,一颦一息都充斥着清甜的香气,让诸骁莫名感到紧张。

“那、你还看见什么了?”狼王端坐着,追问道。

肃长琴挑起眼角,答他:“我还看见,你的手在抖。”

说罢,他就握住了诸骁的手,缓缓揉搓:“是气的,还是急得?又或是,在想我吗?”

“琴天,别闹。”这个节骨眼上,这人还有心思捉弄他,令诸骁很是无奈头痛,尽管很无语,他却没有把手抽出来,而是由得肃长琴握住。

这时,伴随着激昂的乐曲,一行舞狮子的队伍从楼下经过,为首的两头狮子披毛呈金黄和大红色,瞪着铜铃大的眼睛,偶尔张开要吃人般的大口,威风凛凛、耀眼醒目,又有一股凛冽煞气。

看到金狮子上蹿下跳的模样,肃长琴摩挲着诸骁的手,询问他:

“狼君,你说人最怕什么?”

“我行走人间多年,现下看来,应该是饥荒、贫穷。”

“非也。”肃长琴鎏金色的眸闪动两下:“他们最怕的是失去,求而不得便要死要活的。”

说罢,他哑声道:“狼君,我想到了复仇的好法子,不过你要耐心点才行。”

“什么?”诸骁一时跟不上他的思绪。

肃长琴眼底骤然发寒,出口的话语亦带上杀意:

“三日后是骆生的寿宴,既然他这么喜欢长生不老,我就偏要让他做短命鬼。”

“客官,您的菜来喽——”

此时,店小二端着新出炉的饭菜走到桌前,笑眯眯道。

肃长琴拿起碗筷给诸骁夹菜,神色又恢复如常:“先吃饭吧,你再吃的壮一点,我们好办事。”

诸骁不知他在搞什么名堂,但还是接过饭碗,默然埋头苦吃。

子夜,两道敏捷的身影冲进客栈,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将放在床铺上的舞狮衣裳和狮子头一股脑打包后,便飞快地离开了房间。

“狼君,快一点,莫让那些白痴发现了......”

肃长琴抱着栩栩如生的狮子头跑出客栈,转身向诸骁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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