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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2)

路见屿奇异地和几个人都很有共同语言。他和吉他讲商场八卦,和键盘聊猫粮狗玩,就连锯嘴葫芦似的架鼓,在他跟前也能说起什么养骑术说得津津有味兴奋不已。

但路见屿这么,却让他不知为何,忍不住有些不快起来。

不喜路见屿在他面前犹豫半天也找不到话题……

酒吧驻唱能撞上路

不喜路见屿在他面前开那些油嘴的、和在其他人面前毫无二致的暧昧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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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路见屿和其他队友聊过一圈后,再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或是为了显得不那么没礼貌、才过来找他。

“怎么刚才不说话?心情不好?”

“喜你才关心你呗,毕竟我是你的粉丝嘛。”

洲也一样。尽这个外人跟他搭话时笑得好看,他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

没人理他,成洲本来早就习惯这情况了。

和风小开似的第一印象不同,路见屿说什么什么都很用心。他能把吉他被批得一无是的歌词认真读完并找刁钻的角度大加赞赏,能拎着十几斤猫粮跟键盘在大太下走几公里喂遍沿路脏兮兮的野猫,能陪架鼓选个鞍挑挑拣拣逛上大半天还不知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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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说话时,他会认真地看着你,动着人心扉的专注与关心。即使听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笑得前仰后合,那双像是盛了星星的睛还是注视着你。

错觉带来了无可抑制的心悸,让成洲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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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古怪脾气在认识的人里相当有名,就算不了解这,初次见面的人往往也会察言观避其锋芒。有合作方来沟通工作或是欣赏乐队的路人找上门攀谈时,都会自觉过他。即使于礼貌之类的原因不得不和他说话,也往往简单客几句结束尬聊。

成洲早就习惯这情况了。他不耐烦和人打,从不参与乐队对外的应酬,就连几个人私底下聚餐也不见得每次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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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那个……”

……

哦,也不能说每个人。这里面唯独排除了成洲。

他不太想看到对方。但好像跟他作对似的,乐队不论到哪儿,都能撞上路见屿。

这人的格就能轻易讨人喜、和人拉近距离。所以每个人都越来越和路见屿越来越无话不谈、越来越亲密。

情,让人忍不住就会误以为,自己是被他放在心底的挚和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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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知什么时候起,队友就一个接一个倒戈了。

成洲睁睁看着队友对路见屿的称呼从“那个富二代”到“那位路先生”,最后不知什么时候,成了“我路哥啊”。

“听麦麦说,你们下个月比赛又有新歌了?”

只有近距离跟路见屿接时,才能明白他为什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笼络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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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喜路见屿。

路见屿跟谁都有聊不完的闲天,只在对上他时没什么话说,总是有些尴尬无措,就连找个话题都显得勉不已。

不喜路见屿在他面前时,还提起别人。

路见屿天天和他们混在一起吃喝玩乐,简直成了乐队小团的编外成员,甚至不在场时也常常是他们话题的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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