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拿窑鸡,是午时她特意去买的。
子归今年六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特别馋嘴,叶流觞和柳无依又带了秋华周小丫等人前往罗马说是宣传靛蓝这种颜色的东西。现在整个叶家包括叶家茶都是天赐在说事,子归自然也是天赐管,真是家主、阿姐、娘多位一体。
趁着暖洋洋的夕阳,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叶府走去,只是来到距离叶府不远处时,却听到叶府门前传来一些骚动。
两个家丁拦着一个男人,男人衣衫褴褛,缺胳膊少腿,白发苍苍,哪怕隔着老远,她也能闻到自男人身上传出来的恶臭。
只见男人再次试图往里闯,又被身强力壮的家丁推开,顿时仰面倒在地上,这时天赐才看清这个男人的脸,似乎有点熟悉,在记忆深处似乎她曾经见过这么一个人。
在她看男人的时候,男人也看到了她,顿时嬉皮笑脸的冲过来。男人的声音似乎哑了,发出嘶嘶的声音,听起来不像人叫,反倒像鬼叫。
天赐连忙把木樨护在身后,警惕的盯着扑到眼前的男人。
“你,你……你是天赐?”男人惊喜的看着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女子,突然癫狂的大笑:“哈哈哈,我的天赐这么大了,她……她真的养大了我的种,哈哈哈,她居然真的帮我养大了孩子,还有这么大的家业,哈哈哈。”
“你是谁?”天赐厌恶的瞪着眼前的男人,男人身上的烂肉发出恶臭,细看之下居然还能看到蛆虫,恶心至极。
“你说什么?你问我是谁?”男人似乎没有料到天赐会这么问,他突然往天赐扑来。
天赐心头一惊,下意识一脚踹了过去。
天赐已经长大了,虽然还未成年,但对付一个瘦骨嶙峋还缺胳膊少腿的男人自然轻而易举。男人猝不及防,被踹在地上便剧烈的咳嗽,还咳出血来。
乌黑的血块吐在地上,再次发出浓浓的恶臭。男人脸色煞白,咳的快要背过气去。他注视着站在不远处亭亭玉立的少女,少女身穿绫罗绸缎,小家碧玉,而他身穿破烂不堪的粗布麻衣,缺胳膊少腿,半死老汉。双方的差距竟然是如此之大,宛如云泥,可又偏偏本该是最接近的人。
这个男人并非旁人,正是林宇,天赐的生父。林宇在边城被叶流觞打了一顿,被人扔在荒野中等死,可是他运气极好,遇上了途经的大夫,诊治一番,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折了的胳膊和腿化脓了,不得已只能做截肢,从此他缺了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靠行乞饥一顿饱一顿。
按理说早该死一百遍了,但有时候小人就是如此,本该死的人往往死不了。在边关熬了几年,无意中打听到叶流觞发家了,还把妻儿都带走了。他不甘心,试图从孩子身上入手。在他看来,不管谁养大天赐,至少他是天赐的生父,是给予天赐生命的人,找天赐养老是自然的。
多方打听,适逢叶家茶壮大,他竟然真的凭借顽强的毅力一路走到了楼兰,找到了叶府。让人都不得不感慨一句,若是他能把这份毅力放在发展自身,指不定他也不会落魄至此。
“你,你。”
“快滚开,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天赐搂着木樨绕过男人往府里走去,她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你知不知道你是谁,被叶流觞那个贱奴养大,倒是姓甚名谁都忘了,连我都敢赶?”林宇气的捶胸顿足,指着天赐怒骂。
“闭嘴,家母是你能侮辱的吗?”天赐顿时双眼赤红,她让木樨回去,对着家丁说:“家丁,把这叫花子扔出去,别脏了我叶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