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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转过头,看向一直沉默的林应安。
“是直接打死,还是给他一枪痛快。这一次你是最有发言权的。”侯典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放在了林应安的掌心,“算是表达一下我之前怀疑你的歉意吧。”
林应安握住那把枪,突然觉得手里的金属从未这样沉重过。
队长……
对不起,但是要想救你,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我倒是有个不同的提案。”林应安忽然笑了,把手枪恭恭敬敬地还给侯典。
“哦?”
“就这么杀了他,不觉得很浪费吗?”林应安挑了挑眉,“我记得那次大家都玩得还挺开心的,对吧?”
林应安这么一说,小弟们都纷纷附议起来。
“是啊,那天我吃了一惊,男人竟然也能这么骚。”
“当时我还觉得是迦南他们训练得好,谁能想到这小婊子竟然是个警察呢!”
“就用这种骚得流水的身体去抓犯人吗?”
“唔唔!”被蒙着双眼的黎许什么都看不见,只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衣服被“唰”地撕烂了,冷风拂过胸前,两点红樱颤抖着挺立了起来。
“你们看,这家伙乳头自己立起来了!”
“不会吧,真的啊。”
“喂!”有人踹了他的肚子一脚,“小婊子,你到底是来卧底的还是来偷腥的啊?”
“怕不是尝过男人的滋味以后就再也忘不掉了吧?”有人讥笑道,“看他的骚样,是打算用屁眼夹死杀人犯吗?”
“对对,就让他这个刑侦大队的队长夹死我吧!”
眼睛上蒙着的黑布被粗暴地扯了下来,有只脚踩着他的臀部把他按在地上摩擦着。
黎许艰难地偏过头,那只脚的主人正是林应安。
林应安面无表情,漆黑的双眸里没有任何温度,“你,之前叫我什么?”
黎许浑身颤动了一下,咬紧牙关,“婊子养的狗东西!”
“是吗?”林应安笑了,皮鞋顺着黎许的裤缝狠狠地踩了一脚,“婊子是你才对吧?黎大队长,你在警局里难道也是这样的吗?让你的部下扒下裤子,哭着喊着求他们把肉棒操进去,对不对?我看你当男妓当得可比警察优秀多了。”
他必须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有这样,队长受到的伤害才是可控的。
四周响起混混们的哄笑声,有人已经拉开拉链,对着狼狈的黎许打起手枪来。
噩梦一般的情景又出现在眼前,他作为堂堂一任刑警队长,却被黑社会们随意凌辱、亵玩,像一条砧板上的鱼,无处可逃。
最可耻的是,明明处于这种情况,他的身体却背叛自己的意识,有了反应。